回复:请增加校车班次,保障学生出行 回复人:160614 回复时间:2023-10-13 11:01:04
您好!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通勤班车管理办法(暂行)》西石大后﹝2019﹞162号第二条规定,通勤班车是指为往返雁塔校区和鄠邑校区之间上课、上班的教职工提供常规性交通的车辆。
1.通勤班车的适用乘坐对象为教职工,目前通勤班车的班次是根据学校教学和行政工作需要制定的;
2.本着不浪费多余运力,学校通勤班车在保障教职工正常通勤需求的前提下,如果有空余座位,可以提供给教职工家属和学生乘坐。
感谢您的来信。
——后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