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促进学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关于进行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西石大高[2019]184号)文件要求,我校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即本学期第10周至11周)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分为院(系)自查与学校督导专家组督查两个阶段。院(系)自查阶段中,各院(系)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期中教学检查方案,成立检查小组,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学校督查阶段,由29位校级督导分为七个检查小组,深入课堂和各院(系)进行检查工作。督导们通过听课、召开座谈会、参加教研室活动、检查教学材料等方式对15个院(系)进行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管理、教学保障四个方面的全面检查。
检查结束后,督导专家反映相关问题。各院(系)根据自查报告与专家反映的问题,全面总结比较成熟的管理经验与做法,以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