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交通安全,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校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学校自2025年12月1日起开展校内电动车辆安全治理月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即日起,集中对鄠邑校园内车辆进行集中治理。治理范围包括:
1、行驶车辆:违规带人、超速行驶、相互攀扶、双手脱把、曲折行驶、逆向行驶等违规行为。
2、停驶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违规行为。
3、各类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不得在校园行驶。
4、无公安机关车牌、未登记校内车牌以及车牌缺损车辆禁止在校园内行驶。
5、已办理校内车牌的临时牌照车辆(黄牌),本学期内完成车辆上牌或车辆置换工作。
6、车辆在停放状态中,未拔钥匙、自行车无锁、有锁未锁行为。
相关违规行为,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保卫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