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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项目的通知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5-10-29 10:05:28 浏览:

各学院(系),机关、教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6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留金欧【2025】105号)要求,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拔留学人员赴俄罗斯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访问学者:3-10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选派专业: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资助标准: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选派计划

1.本科插班生及联合培养硕士:我校至多可推荐3人。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至多可推荐2人。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不限,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申请。

4.访问学者:名额不限,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申请。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其他条件

1.本科插班生:

年满18周岁,我校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1)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2)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注意: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在申报日期(11月17日)截止前,须取得国外导师的简历及推荐信。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本科为非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

2)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访问学者:

1)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三)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申报时,在外语水平一栏中外语语种请选择“俄语”,达标方式请选择“参加培训部培训合格”,培训地点及培训时间建议按系统提示要求选择。若已被确定留学候选人,派出前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四、申请办法

1.校内申请

教师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单位重点推荐人员申请表》,在校学生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单位重点推荐人员申请表(在校学生)》(见附件),经所在院(系)、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推荐签字后,于2025年11月5日之前,纸质版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雁塔校区第二教学楼711B)且将申请表扫描件发至邮箱:IPO@xsyu.edu.cn

注意: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推荐名额上限时,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2.网上申请

学校审核通过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通知本人于2025年11月10-17日14:00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1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对外联系材料

申请人在2026年1月15日前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完成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

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俄方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

五、有关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询:国家留学基金网站(www.csc.edu.cn),“出国留学”栏目中俄政府奖学金选拔简章

学校联系人:王乾电话:88382574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