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25级迁户新生落户材料已于报名期间进行了集中收取,为保障新生落户工作顺利进行,防止户口迁移证漏交等情况发生,现将有关2025级迁户新生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新生迁户遵循自愿原则,自愿迁户的新生请于2025年9月26日前将迁户材料交鄠邑校区西区综合楼二楼保卫处206室,逾期不再办理。
2、陕西省外落户新生迁户材料:《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彩色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陕西省内落户新生迁户材料:录取通知书原件、彩色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户籍为陕西省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集体户口页原件。
4、《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逾期失效。
保卫部(处)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