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校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西石大保〔2024〕111 号)文件精神,2025年4月9日—5月13日对校园内无牌无证及僵尸电动车、自行车进行了专项治理。
现根据学校签约法律顾问单位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如何处置校园内无人认领非机动车﹥事宜的咨询回复意见》特向鄠邑校区师生进行公告: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每周三下午16:00—18:00(即6月4日、6月11日、6月18日、6月25日)凭本人证件及相关证明手续(如购车发票、收据、交易记录等),到鄠邑校区天工楼东侧停车场认领并按照规定进行挂牌或驶出校园。
逾期未认领车辆视为无主车辆,学校将于2025年暑假期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处置。
保卫部(处)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5月30日